“異族奴仆不受漢律保護!”
無論是公卿大臣,還是眾多商賈聽到劉襄這句話都面露喜色。
秦漢時期的奴仆相對商周時期的奴仆有了很大的改變,主人可以將奴仆用來賞賜、買賣、交換,但絕對不能擅自殺傷,其在法律上具有了“人”的地位。
呂后時期的《二年律令》中規(guī)定沒有后代的主人死后,奴仆可以繼承主人的財產(chǎn)。
漢家皇帝為了發(fā)展社會生產(chǎn),更是多次打壓蓄奴現(xiàn)象,提高奴婢的人頭稅...
“異族奴仆不受漢律保護!”
無論是公卿大臣,還是眾多商賈聽到劉襄這句話都面露喜色。
秦漢時期的奴仆相對商周時期的奴仆有了很大的改變,主人可以將奴仆用來賞賜、買賣、交換,但絕對不能擅自殺傷,其在法律上具有了“人”的地位。
呂后時期的《二年律令》中規(guī)定沒有后代的主人死后,奴仆可以繼承主人的財產(chǎn)。
漢家皇帝為了發(fā)展社會生產(chǎn),更是多次打壓蓄奴現(xiàn)象,提高奴婢的人頭稅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