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點(diǎn)56分。
我寫的日記,幾乎只有寫到幾位鄰居,但稱呼都不合適。
搜了搜。
嗯。
以后上家奶奶該稱“姨奶奶”,她兒子是我親舅的連襟(大舅娘是小妹)。
下家有兩家,一家直接稱呼“奶奶”,另一家可以稱為“嬸嬸”。
不對(duì),另一家老人或許可以稱“堂姑婆”。聽說他父親養(yǎng)過一段時(shí)間我爺爺。
這樣一說,姨奶奶得改了,因?yàn)闋敔斣谒腋茫茵B(yǎng)大了爺爺,爺爺叫她“大姐”,所以姨奶奶應(yīng)該稱之為“姑奶奶。”
嗯,以后三人的稱呼是這樣——
姑奶奶,堂姑婆,嬸嬸。
萬一寫到了,方便寫日記。
也不知道我記不記得住。
言歸正傳。
姑奶奶在家做法事,我聽到法師的聲音,還有外公的聲音。
她也比較喜歡做法事。
別人其實(shí)我不知道,但我們這邊就姑奶奶和我母親最喜歡做法事。
我想,應(yīng)該不是姑表嬸吩咐的。
可能就是她想做。
我是比較反感法事的。
別人家我當(dāng)然不在意,但我家我就反感了。
聽到扔刀的聲音——
聽到法師嘰里呱啦的聲音——
不知道別處的法事有什么別的不同,但這邊扔刀的意思就是某鬼快走吧,送鬼的意思。
嗯,完。